事发地点位于杭州萧山兴议路一个园区附近的非机动车道,张女士介绍她是一名带货主播,经常深夜下班,由于家在附近一般就骑共享单车回去。7月8号晚上12点左右,她在回家路上发生了意外。 张女士:我就大概停在这样的位置,我自行车这样下来,我就这样停了几秒种,我就把手机放上来。这个时候那个车,就直接直笔笔地朝我撞过来了。他也没有减速,也没有绕道,他其实完全可以避开的,他直接撞在我人身上,我直接就这样被他撞倒以后,整个人跟车都倒在地上。 张女士:他撞的是我这一侧,当场我脚踝就很肿,我就在地上坐着,坐了五分钟。我就不敢动我的脚,因为我怕骨折了,那个小哥他直接跟我说,他完全没有看到我,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减速。 采访时张女士的脚踝、手肘和膝盖等部位还没有痊愈,她说自己还在哺乳期,所以医院没有开药。她向站点提出赔偿损失,对方表示可以报销医药费,但误工费不在保险赔付范围。 张女士:因为骑手撞我的时候是晚上12点钟,他不在他的排班时间之内,所以说保险是没法覆盖的,产生了六百多块钱的医药费。中途我也想了下,我说小哥要不就算了,因为我不想这么麻烦,你直接跟我私了,赔我一半的医药费,三百块钱就可以了。然后他这个小哥他是拒绝的,因为他跟我说他只有三块钱。 骑手挂断了电话,再打就不接了。等了一阵子对方还是没发来站点的位置,经过搜寻张女士找到了站点,在萧山宝龙广场这里。 高站长说,意外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报了保险,不过张女士没有针对自己的诉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张女士不同意站长的说法,此前保险理赔员告诉她按目前的资料,赔付金额是650元左右,张女士认为差距太大。 张女士:白天复查的费用,以及我去药店买了一些敷药的费用,我买了一个云南白药的敷药,大概七百块钱。然后还主张一个误工费,因为医生给我开了一个七天的建休,七天不能上班。 张女士:这个上法院的话,我已经咨询过法院了,不需要流水证明,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,最低是可以按照我们浙江省的一个平均收入。大概是210块钱一天,算下来这1400块钱是合法合规的。 骑手所在站点 高站长:现在问题很明了,她说她执意要赔,保险公司说这个你不给我我就不赔,争执在这里,私下解决不了,通过法院解决。保险公司说了,法院怎么判都认。


